大连医科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大连医科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大连医科大学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内容,大连医科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报名

第十二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报考时满足我校提出的学业要求者(即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由我校通知)。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本科定向毕业生,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因存在违约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接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须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即各专业),均接收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个别领域除外,详见本条(三)和(四)有关规定〕。

(三)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的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相对应的专业学位领域,即:“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眼科学”。

(四)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影像学的考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三个专业学位领域。

(五)“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中“健康管理”专业,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仅接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各研究方向,仅接收医学、管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八)“药学”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药学”专业学位接收药学、临床药学、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等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九)“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术学位),仅接收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中医”专业学位各领域,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护理学”学术学位及“护理”专业学位,仅接收护理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一)“生物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学术学位各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二)“心理学”学术学位,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三)“人文医学”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第十四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如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如报考我校,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五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

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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